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直转业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30 查看次数: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切实减轻缴存人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压力,我中心从即日起开展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直转业务。首批办理该项业务的银行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其余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银行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广。具体办理条件和流程参见中心官网《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直转业务办理须知》。

特此通知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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