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状态变更
发布时间:2024-07-04 查看次数:

一、办理要求

1.个人账户状态变更包括集中封存、启封业务。缴存人个人账户因故发生停缴或须转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等原因,个人账户状态变更为暂停缴存,须办理集中封存手续;处于集中封存状态的个人账户转为正常状态的,须办理启封手续。

2.个人账户集中封存后,不能办理产品选择、产品缴款等业务;缴存人成为本市单位在职职工或个人账户转出本市的,《缴存使用协议》自动终止。

二、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符合个人账户状态变更条件的缴存人,可通过重庆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等线上服务渠道,自助办理个人账户状态变更,缴存人无须提供任何材料。

(二)线下办理。缴存人除通过线上服务渠道自助办理个人账户状态变更手续外,也可通过临柜方式申请变更,并按以下流程办理:

1.缴存人本人持身份证件原件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重庆农商行、重庆三峡银行等九家银行任意一网点,由网点经办人员现场指导缴存人通过本人重庆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等渠道办理。

2.缴存人本人持身份证件原件到办事处(分中心)办理,办事处(分中心)在办理个人账户状态变更后,打印《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状态变更回单》一联,加盖业务章后,返给缴存人留存。

三、线下办理受理地点

1.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试点合作银行网点: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重庆农商行、重庆三峡银行等九家银行任意一网点。

2.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分中心

(1)中心城区:渝中办事处、九龙坡办事处、江北办事处、渝北办事处、沙坪坝办事处、北碚办事处、南岸办事处、巴南办事处;

(2)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四、办结时限

立等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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