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及我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我中心正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点整治住房公积金领域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问题。
住房公积金是专项用于住房消费的长期住房储金,具有互济互助和公平使用的特点和属性。职工符合国家及我市规定的提取及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但近年来一些中介机构和个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住房等方式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拒绝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严重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削弱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保障性。
为治理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我中心将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对于骗提、骗贷行为,我中心将综合运用通报单位、追回骗提骗贷资金、将违法记录纳入征信、取消职工5年内提取贷款资格等方式予以惩处;对涉嫌伪造及使用虚假证明材料的机构和个人,将向公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严肃依法惩治;对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项目预售和网上签约,责令其限期整改。发现此类线索的,欢迎及时举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请广大缴存单位及职工、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我们一道,严格按照国家及我市相关规定合法合规使用住房公积金,发挥好住房公积金互助和保障作用,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净化美化社会环境。
重庆市扫黑办举报电话:023-63960789,023-63962789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电话: 023-12329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9月7日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佳园路2号康田·凯旋国际北楼 邮政编码:401121 联系电话:(023)-12329
版权所有: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技术支持: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1364号 ICP备案号:渝ICP备12003371号
您是第 位访问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