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工作简报(第6期)
发布时间:2020-12-17 查看次数: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

工作简报

 

 

 

2020〕第6 总第6

 

 


【两地要闻】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

 

新华社北京1016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1016日召开会议,审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当前我国发展的国内国际环境继续发生深刻复杂变化,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有利于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有利于拓展市场空间、优化和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一项重大举措。

会议强调,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突出重庆、成都两个中心城市的协同带动,注重体现区域优势和特色,使成渝地区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改革开放新高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打造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新的动力源。

会议要求,成渝地区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和一体化发展理念,健全合作机制,打造区域协作的高水平样板。唱好“双城记”,联手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共同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以共建“一带一路”为引领,建设好西部陆海新通道,积极参与国内国际经济双循环。坚持不懈抓好生态环境保护,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处理好中心和区域的关系,着力提升重庆主城和成都的发展能级和综合竞争力,推动城市发展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以点带面、均衡发展,同周边市县形成一体化发展的都市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建立住房公积金协作联动工作机制

 

91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协作联动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川高法发〔20205号)。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工作目标】全省各级法院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加强工作协作,细化完善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在住房公积金领域的协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职能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实现治理目标。

第二条【信息共享机制】全省各级法院与各市(州)住房公积基金中心必须全面实现数据共享,采取办公办案系统对接的方式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查询、冻结、划拨工作,提高执行效率。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点对点查控系统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信息互查共享平台在202010月底前实现信息互查共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全省各中基层人民法院实现查控系统互联互通,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各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级、石油分中心,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现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平台互联互通。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应当积极推进与重庆市实现住房公积金协同查控平台建设。

第三条【协助冻结期限】人民法院冻结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依法办理续行冻结手续,续行冻结不得超过三年。

第四条【划拨与协助划拨】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余额进行划拨的,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有关规定进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依法协助。

第五条【优先偿还贷款原则】被执行人以其住房公积金履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还款义务的,或为他人购买住房提供质押担保以及作为共同担保人的;人民法院对该项公积金暂时不予冻结或者划拨。但被执行人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的公积金余额,人民法院可以予以冻结或者划拨。

第六条【非诉案件的强制执行】未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应当作为非诉执行案件依法受理,及时审查作出裁定,及时开展强制执行工作。

第七条【适用实现担保物权的特别程序】当事人未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向抵押登记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

第八条【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执行效率】人民法院在处置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房产时,应当先组织当事人双方议价,议价不成的,采取定向询价或者网络询价的方式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应当采取网络拍卖的方式公开拍卖住房公积金抵押房产。

第九条【住房公积金在破产案件的清偿顺位】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或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已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报债权。

人民法院在办理破产案件中,应当高度重视对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对于企业欠缴的住房公积金依法认定属于职工工资的,应当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纳入第一清偿顺序清偿。

第十条【联合打击恶意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人民法院在执行住房公积金过程中,如发现当事人利用人民法院诉讼和执行,恶意套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发现上述情况的,应当及时通报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附则】本指导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意见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解释。

 

规范业务操作 加强业务管理 提升服务能力

——重庆中心召开全市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管理操作暨归集提取业务视频培训会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重庆中心印发了《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渝公积金发〔2020〕58号,以下简称《办法》),规范了个人失信行为认定、惩戒措施等,极大地提升了分中心、办事处归集提取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重庆中心于10月16日下午组织召开全市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管理操作暨归集提取业务视频培训会,全市各分中心、办事处主任、副主任、业务科长及相关工作人员在线参加了培训。

会上,政策法规处通报了全市归集业务目标计划完成情况,针对《办法》的实施重点和操作环节关键点进行了强调,并对下一步继续做好归集扩面、优化营商环境、治理违规提取及成渝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为强化培训效果,在培训会召开前,政策法规处针对归集、提取业务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向全市各分中心、办事处充分征集了意见,形成解决方案。具体业务培训中,政策法规处和贷款管理处分别从提取和贷款两种个人失信行为的认定原则、认定程序、惩戒后果、异议处理及资料归档等多个方面对《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对失信行为管理系统模块进行了现场操作演示;对之前收集的归集、提取业务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逐一进行了明确解答。

《办法》的出台及培训会的召开,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提升业务水平,有助于川渝间联动治理违规提取,有效震慑违规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行为,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平稳健康运行。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重庆公积金取得较好成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重庆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重庆中心高度重视,积极改进措施、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和市税务局全力做好开办企业指标、纳税指标等提升工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打造公积金便捷服务,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缴存业务网上办理全覆盖。2019年10月全面推广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网上缴存以来,各缴存单位办理缴存业务更便捷,可足不出户直接在线办结日常缴存业务。截至目前,全市已有近3.2万家单位实现缴存业务网上办理,占实际缴存单位数近78%,基本实现缴存单位全覆盖。

二是纳税指标达到标准要求。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相关要求,2016年5月起已将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调整为国家规定的最低比例5%,缴费时间、缴费次数等指标通过全面推广网上缴存以及与税务部门配合实现缴存住房公积金和缴纳社保、纳税事项一网通办等措施予以优化提升,基本达到北京、上海同等水平。

三是实现企业开办同步在线开通公积金账户。与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在企业开办环节同步在线直接设立公积金实体账户,全程自动处理无需人工审核干预;同时,依托企业电子营业执照身份认证功能,支持企业开办后直接通过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公积金网厅办理日常缴存业务,实现了开办企业到住房公积金日常缴存全流程网上办理,进一步方便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是“渝快办”再添公积金服务渠道。积极响应市政府关于推动一批高频服务事项跨区域通办的相关要求,今年2月底在“渝快办”成功上线职工需求较大的“公积金贷款还贷提取”“退休提取”“公积金提取进度”“公积金贷款资格校验”等四项住房公积金高频事项。截至目前共有11项业务上线“渝快办”,职工使用公积金便捷度再提高。

五是全面推进线上服务,提升服务创新能力。在重庆市政府与相关机构战略合作框架基础上推进行业落地,依托公积金中心微信、网厅、手机APP等11个线上服务渠道,与光大银行合作,率先在全行业自建渠道“开通生活缴费服务”;与招商银行合作,打造首家功能齐全“智能客服服务体系”;推进与阿里巴巴集团蚂蚁金服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开发“支付宝公积金业务办理小程序”,方便职工查询、提取住房公积金;推进与浙江大学合作,率先在全行业打造“客户画像评价体系”,拟建成个人客户画像指标体系、评价体系、算法评估模型等,实现精准地为客户服务。

下一步,重庆中心将继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持续优化系统功能,不断提高服务效能,打造更方便、更快捷的公积金服务,进一步提升企业和职工满意度和体验感。

 

成都中心以信息共享助力

川渝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破局见效

 

为深入落实中央和川渝两省市关于大力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相关决策部署,成都中心主动聚焦《深化川渝合作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备忘录》中的工作事项发力,依托成都住房公积金新系统建设为契机,以“信息共享”为先手,联动推进互认互贷、联动治理等机制落地。

一是多轮共商达成“分步推进”共识在前期与重庆中心建立公积金一体化协作机制基础上,6月成都中心通过现场会议、电话、邮件等方式,反复商讨两地中心数据共享的技术选型和实施方式,紧盯“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互查——各类公积金信息互查——外联信息互查”渐进目标,确定了分三个阶段推进信息共享的实现路径。

二是紧密协作推进前两阶段任务。成都中心会同重庆中心以省信息共享平台为载体, 7月上旬完成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共享互查接口的调试与应用,实现互认互贷;8月初,完成各类公积金信息目录及技术规范的拟订,形成阶段性成果物,为后续信息共享工作打好基础。

三是数据共享应用成效初显依托数据共享,成渝两地异地贷款办理手续进一步简化,缴存证明实现无纸化,职工在两地间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由原来“两地跑”变为“一地办”。截至目前,通过数据共享已为成都中心缴存职工在重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协询120余次,完成公积金贷款发放30多笔,合计金额约1300万元。

下一步,成都中心将持续深化数据共享应用,及时梳理解决合作事项的堵点难点,拓展信息共享范围,协同提升两地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                            (周执锐 龙翔

 

四川省省级中心“天府通办”

住房公积金服务专区上线运行

 

为贯彻落实“互联网 政务服务”相关工作要求,推动“一网通办”工作落地落实,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力助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中心综合服务平台联通融合,在“天府通办”上率先设立住房公积金服务专区。

“天府通办”是由四川省大数据中心研发打造的四川政务服务品牌,包括四川政务服务网、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支撑体系、移动客户端及各类小程序,通过“天府通办”,可实现全省政务服务全城可办、一网通办、一次办成。

一、登陆“天府通办”官方APP,定位到“省本级”,页面下方为省级公积金服务专区。

二、专区中囊括了全部公积金服务事项,网办率达100%,全程网办率达87%,职工能够随时随地在线办理公积金业务。

   三、中心在“天府通办”APP实现官方渠道同质化服务。大家可以选择各个模块进入相应功能,办理提取、预约、便民服务和信息查询等业务。

下一步,中心将进一步加强与省大数据中心合作,建立更多的平台互联渠道,依托平台优势拓展便民服务功能,助推公积金服务高质量发展。                              (省金办)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开启规范建设年“集中行动月”活动

 

2020年是重庆市公积金系统“规范建设年”,为贯彻落实年初工作会上提出的“规范建设年”工作部署,按照“规矩、规范、程序、执行”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在前期规范建设工作中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在组织机构调整、内控制度、业务政策、行政管理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实效。为进一步强化规范意识,筑牢事业发展根基,培育良好合规文化氛围,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重庆中心在11月开展规范建设年“集中行动月”活动。

本次活动以“提升道德修养、规范职工行为、优化业务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从道德规范、行为规范、管理规范、服务规范四个方面入手,将规范建设年工作推向深入。活动要求把握以下几个重点:一是要认真学习领会。要学深学透、深刻领会各类规范的内涵和精神,营造浓厚的合规文化氛围,形成认识行动自觉,努力提升自身道德修养。二是要深入调查研究。对照规范建设的主要内容和相关要求,采取谈心谈话、召开座谈会、调研走访服务对象和发放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缴存职工对规范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深入查找规范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三是要认真查找和分析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原因,剖析问题根源,主要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窗口服务效能等重点工作,对照问题抓好分析,突出重点抓整改促提升。四是要确保落实落地。要针对梳理的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逐项推动整改落实,要将规范建设作为常态化工作抓常抓细,突出抓好已有制度的“废、立、改”等执行落实工作,形成规范建设的长效机制,确保“集中行动月”活动落实落地。

下一步,全市公积金系统将以此次规范建设年“集中行动月”活动开展为契机,进一步提升职工道德修养,规范业务和内部运行管理,切实提高工作服务水平,坚守解决和改善群众住房问题的“初心”、把握好维护缴存职工权益的“中心”,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努力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目前,重庆中心各分中心、办事处、处室正迅速行动,规范建设年“集中行动月”活动有条不紊向深入推进。

 

 

 

重庆和绵阳实现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缴存证明无纸化

 

11月23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取得新进展,在深化互认互贷合作方面,重庆-绵阳间异地贷款缴存证明实现无纸化,两地间异地贷款由“两地跑”变为“一地办”,进一步扩大了川渝两地异地贷款受益范围。是继7月3日重庆-成都间异地贷款缴存证明实现无纸化后的又一突破。

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继续加强与四川相关部门联系,积极完善两地信息共享机制,逐步推进川渝两省市全面实现异地贷款缴存证明无纸化。

 

开通一体化绿色通道

川渝职工跨区域使用公积金更便捷

 

为深入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提供更加便捷的跨区域使用住房公积金服务,川渝两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及下属机构在9月共同开通了“川渝住房公积金一体化绿色通道”,进一步提升了两地缴存职工满意度和体验感。开通绿色通道后,四川缴存职工在渝已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126笔,涉及金额4931万元;异地转移接续转入649人、1280.2万元,转出821人、1128.6万元。

今年以来,四川缴存职工共计在渝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928笔,涉及金额35522万元;异地转移接续转入2048人、3020.2万元,转出1838人、2418.6万元。

 

【交流对接】

 

重庆市公积金中心与巴中市、南充市

公积金中心交流座谈

 

为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推动川渝两地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事项落地落实,2020年10月27日、11月19日,重庆中心与巴中中心、南充中心分别召开了助推成渝双城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工作交流座谈会。

重庆中心介绍了中心的基本情况、公积金运行情况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推进情况和相关意见建议;相关处室、江北办事处和合川分中心结合自身工作情况,分别就归集、提取、贷款等业务工作,公积金信息化建设情况,以及如何助推两地公积金一体化发展作了交流发言。初步确定建立巴中-江北、南充-合川合作关系,在建立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深化互认互贷、探索资金融通使用、联动治理违规提取、司法扣划、探索逾期扣划等多方面开展进一步合作。

会上,重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赵燕在讲话中指出:一是支持江北办事处与巴中中心,合川分中心与南充中心合作,会后做好对接联系,牢固树立一体化发展理念,坚持统一谋划、一体部署,以业务为驱动,加强风险防控,协同推进合作事项的落实。二是在信息共享方面,要结合川渝两省市现有信息共享平台,增加共享数据项,统一数据标准,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提升共享效率,为深入推进各合作事项奠定基础。三是要结合各自实际和特色,在信息共享、资金融通使用、司法扣划、联动治理违规提取使用等基础上,深入挖掘合作点和着力点,探索川渝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实现新突破。

下一步,四地将按座谈会交流意见,加快推动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细化措施,明确路径,推进两方相关合作事宜尽快落地生效。

 

合川、达州、广安三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召开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推进联席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川渝两省市关于大力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相关决策部署,助力推进两地住房公积金领域合作关系,10月30日上午,合川、达州、广安三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今年7月第二次联席会签订的《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在广安召开了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推进联席会。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熊伟主持会议,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川区分中心支部书记、主任秦正明,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李国彦出席会议,三地相关科室、管理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合川、达州、广安三地公积金中心首先就近期各地公积金业务工作情况和一体化取得的成效分别作了交流,然后对一体化发展工作中遇到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降低个贷逾期率、防控楼盘项目风险、司法扣划、信息协查、行政执法、政务服务、畅通绿色通道等问题进行了业务层面的交流和探索。会议讨论研究并确定了下一步一体化工作的四点具体措施:一是进一步推进三方合作机制的落实落细,强化日常工作对接畅通。二是定期开展人才交流学习,三地选派优秀职工到对方单位开展1至2周短期交流学习,深入了解、准确掌握两地公积金政策差异,学习双方在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先进举措和优秀成果。三是进一步推进联动治理违规提取,共享失信人员信息,共同制定《开展联合整治违规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活动方案》,扩大打击范围和震慑力,形成治理合力。四是建立三地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信息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地在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过程中的相关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果,畅通信息沟通渠道。               (汪 萍

 

乐山中心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召开

住房公积金协作联动工作对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协作联动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9月22日下午,乐山中心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召开住房公积金协作联动工作对接会。双方就指导意见进行了逐条对接落实,对协助执行内容及执行程序进行了明确,公积金中心依法全力协助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同时,公积金中心将进一步简化协助执行手续、优化完善中心业务系统,提高执行效率。

此次协作联动对接会议,进一步规范了我市住房公积金执行案件办理程序,构建了住房公积金协作联动工作长效机制。在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以及有效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的问题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乐金办)

 

广元中心青川管理部

协同互动研学条例 认真履职协助执行

 

广元公积金中心青川管理部立足本职,担当作为,主动与同级人民法院协同互动研学《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积极联系配合法院执行,为深入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法治政府加油助力。

协同互动

三研学提升法律素养,深入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一是研学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之政策。《条例》规定的单位强制缴存住房公积金制度与《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单位和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之规定不一致,也不完全符合社会生活实际。鉴于此,青川县管理部与县人民法院民商庭就相关问题多次探讨,积极寻求化解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强制缴存法律风险大和管理部归集扩面难的突破口。目前,青川县管理部在市中心的指导下,正积极探索住房公积金以单位缴存为主,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存为辅的归集扩面新途径,努力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提高公积金制度的普惠性,为实现“住有所居”加油助力。

二是研学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之规定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房地产金融审慎监管的大环境下,时有烂尾楼盘的出现。为降低贷款风险,实现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青川县管理部多次与县法院民商庭座谈,探究如何化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提出对借款人实施分类贷后监管,定期清查逾期情况,重点监控异地贷款职工、灵活就业职工的还贷情况,必要时对借款人、开发商采取查封房产、冻结账户等财产保全措施,全过程多环节防控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三是研学住房公积金诉访问题化解之办法近几年住房公积金诉访案件成上升态势,青川县域内有个别职工投诉所在单位不缴或断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为依法履职,深入贯彻执行《条例》相关规定,青川县管理部多次联系县人民法院相关庭、局,请求帮助解读法律条款、梳理执法程序、提点注意事项,探索出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格执法责令建缴,相关行政部门居中调解、主管部门行政干预等非诉手段合力化解矛盾的办法,高效平稳调处住房公积金领域的诉访案件,助力地方政府“六稳”、“六保”工作,竭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主动配合

三举措支持法院执行,助力破解“执行难”问题

一是在市中心的指导下,与青川县人民法院联系配合,依法依规梳理查询、冻结和扣划住房公积金的规范流程;二是依据法院通知认真核实被执行人公积金账户状态、公积金贷款情况等相关信息;三是严格程序、要件,依法冻结、划扣被执行人公积金账存余额(含被执行人配偶)。

自2018年以来,青川管理部协助法院查询被执行人公积金133人次,冻结16笔93.73万元,扣划70笔239.93万元,协助法院高效完成76个经济纠纷案件的执行,及时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为建设法治政府加油助力。                             (广元金)

 

【相关报道】

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质量

助推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

《中国建设报》2020年9月7日

 

“四举措”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住房保障与住房公积金报》2020年9月20日第3版

 

 

 

川渝跨区域办理公积金业务 认准这个标识

四川建设发布 2020年9月22日

 

 

 

川渝设立住房公积金一体化绿色通

  《中国建设报》2020年9月28日

 

 

 

轮值:四川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

编辑:高远刚,龚泰彬,电子邮箱:765814380@qq.com

审稿:谭维斌,赵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联合办公室           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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